114 年 3 月 1 日道安講習實施新制2月25日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,自 114 年 3 月 1 日(違規日),除了監理所(站),道安講習可選 擇至民間單位上課(駕訓班、學校、訓練機構),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,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須接受道安講習者,將收取每小時 200 元整,費用於講習現場收取,相關資訊已於 114 年 1 月 24 日公告。
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,自 114 年 3 月 1 日(違規日),除了監理所(站),道安講習可選 擇至民間單位上課(駕訓班、學校、訓練機構),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,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須接受道安講習者,將收取每小時 200 元整,費用於講習現場收取,相關資訊已於 114 年 1 月 24 日公告。